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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17日从市环保部门获悉,天津市对今年各区县环保局申报的“安静居住小区”进行了创建验收工作,22个小区达到了“安静居住小区”标准并被授牌。据了解,截至目前,本市“安静居住小区”已达282个。
据了解,“安静居住小区”申报标准为:在已建成的环境噪声达标区内,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达到环境噪声一类标准(昼间低于55分贝、夜间低于45分贝);符合小区面积大于2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或居住户数大于300户等三个条件之一的;公安部门认定的安全封闭小区;小区绿化率或硬化率达到35%;小区已实行垃圾袋装,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符合环保部《安静居住小区考核指标(试行)》的要求,将禁鸣标志及“安静居住小区”公约等宣传内容张贴或悬挂于小区显著位置。
本市从2003年开展“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各申报小区通过人性化的协调方式和管理,使小区环境有了明显好转,群众关心的噪声污染控制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在已建成小区内一些长期难以解决的诸如装修扰民、宠物扰民、机动车扰民、文化娱乐扰民等噪声污染问题,通过“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活动均得到了比较好的解决。(记者张鸣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