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记者李贺
随着《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实施日期的临近,关于驾驶证记分细则的相关规定成为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19日,交警部门就广受关注的几个焦点问题做出了回应,如果因前面大型车辆遮挡视线而引发后车误闯红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等渠道申请免于处罚。
特殊情况闯红灯可以申请撤销
“在此次调整的处罚项目中,闯红灯记分的变化最大,国家对这种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无可厚非。但是,在实际驾车过程中,如果前面车是一辆大型货车,在跟车行驶时后面的轿车很难看到交通信号的变化,如果因此被记6分就太冤枉了。”市民马先生说。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123号令”对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处罚分值,这是为了充分发挥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制度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中的作用,规范驾驶行为,加大对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对于‘因被前方大车遮挡视线而误闯红灯’等特殊情况,当事人可以到交管部门将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复议,如果确实因为前车遮挡信号灯导致后车误闯红灯,或是司机为了紧急运送病人等特殊情况闯了红灯,在经过复议程序核实属实后可以予以撤销。”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说,此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申诉解决。
交警部门建议,无论前方的车辆是否为大型车辆,是否会阻碍视线,驾驶员都应该与前车保持一定的车距,这对保证驾车的安全有很重要的意义。
污损号牌记分要看是否“故意”
“冬季驾车,车辆经常会有很厚的积雪,有时会将车牌照覆盖,而在行驶过程中溅起的雪和污泥也经常会将车牌照污损。这种情况是否也要按照‘新规定’中的条款被一次性记满12分呢?”“长春晚报说交通”QQ群中网友询问。
据介绍,根据“123号令”的有关规定,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应被处以记12分的处罚。针对此种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是因为故意遮挡号牌危害很大,驾驶人之所以故意遮挡号牌,主要是为了可以在行驶过程中发生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超车等违法行为时逃避电子警察的处罚,这必然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安全性。
“特别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由于车辆号牌被遮挡、污损,一旦肇事人驾车逃逸,将会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新规定加大处罚力度,是出于对出行者生命安全的考虑。”工作人员说,这项处罚规定中,行为的故意性非常关键。有的车辆遇上雨天,泥水溅到车牌上,这样的情况就不算故意遮挡号牌。有的车辆遭遇车祸,车牌被撞坏,未来得及修理,也不算故意,因此不在处罚范围之内。
加大记分处罚力度促安全驾车
“12分都不够闯两次红灯的,是不是被记满12分之后就不能再开车了?”很多市民担心自己的分数不够用。
据交警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记分不是行政处罚,是一种教育和管理措施,大家认为记满12分就吊销驾照的认知是错误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交管部门应当扣留其驾驶证,并对其进行交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要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而每个驾驶员的起始记分周期是不同的,一般是根据驾驶员初次领取驾驶证的日期为准。因此,建议广大驾驶员要定期检查自己的违章记分情况,一旦被记满分数仍然驾车,将被视为无证驾驶。
“123号令”中提高了一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记分标准,对个人来说提高了驾驶门槛、加大了惩处力度,会造成一些不便,但对社会来说,严格管理是为了促使每个驾驶人养成安全、守法、文明的驾车习惯,从而保障和改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