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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18日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表示,明年将适当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统筹推进职工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12月19日《北京晨报》)
必须看到,此次人社保提出的是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同步增长,这一点充分体现了国家和公众共同担当的理念。社会保险毕竟不是社会福利,参保人缴费义务和享受待遇是相辅相成的。在当下社会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对于医疗保障需求日益增加、物价水平持续上涨、国家又不断提高医保报销比例的大背景下,个人缴费标准的提高成为大势所趋。不过,个人缴费不能说提就提,必须老老实实过好民意关,必须正视公众诉求,解决相关问题。
其一,加快医保并轨,消除福利黑洞。我国现行医疗社会保障有四种形式:公费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种“碎片化”制度安排不仅有损公平与效率,也严重削弱了提高医保基金共济能力。对此,必须尽快将公务员纳入医保体系,确保财政补贴更多惠及最需要的社会群体。
其二,平衡基金收支,提高医保待遇。2011年我国城镇基本医保基金结存率超过20%,远远高于发达国家的10%以下水平,新农合年结存率也超过16%。诚然,医保作为救命钱,管理上的适度谨慎是必要的,不过这厢提高个人缴费标准,那厢医保“钱多得花不完”,显然有悖公平和效率原则。医保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强调个人缴费义务的同时,享受待遇的权利必须跟上。当下,应在坚持“以收定支、略有结余”原则,设定结余平衡点的前提下,不断扩大医保覆盖面、提高各类医保的报销水平。
其三,改革支付方式,遏制“跑冒滴漏”。过去,医保报销付费机制一直以按项目付费制为主,容易造成医疗服务过度,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同时由于项目繁多,医疗保险机构审核工作量大,管理成本也相对较高。不解决这个“跑冒滴漏”问题,往医保这个木桶里添水都只会事倍功半。唯有尽快探索推广总额预付和按病种付费,实现对医疗服务机构的工作量、费用、服务质量的有效监督,提高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才能让人信服。张枫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