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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2月19日讯记者梁士斌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结合新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原教学培训大纲的基础上,交通运输部与公安部今天首次联合发布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
记者注意到,新大纲更加注重强化安全驾驶意识的养成,根据驾驶技能养成规律,充分强调对安全至关重要的基础操作。例如,在教学项目中,特别突出了基础动作的规范、安全带的使用以及险情的预测和分析、紧急情况的避险知识、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等项目。
新大纲同时强调了各种情况下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尊重,强化了让行理念及法规规定各种情况下让行的具体操作。例如,在教学项目设置中,特别强化了“通过路口、通过人行横道、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等项目,要求学员形成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保护意识。
新大纲还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部分单独列出。第三阶段考试首次增加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部分,新大纲在教学及考试内容中还首次加入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的内容,以提高学员对事故的防范意识。
此外,新大纲在教学项目的设置上,更加强化基础操作及实际道路训练。例如增加了“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和警察手势辨识”、“跟车”、“模拟城市街道驾驶”、“跟车速度感知”、“独立驾驶”等项目。小型车(C1)第二阶段的固定项目训练学时从20学时减少到8学时,而操纵装置的操作、起步、停车、换挡、变速、倒车、行驶位置和路线等基础训练的操作学时由5学时增加到10学时,实际道路驾驶操作学时由原来的18学时增加到24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