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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天津工商部门受理了一起快餐店预付早餐卡纠纷投诉。消费者王先生为方便就餐在本县一家开业不久的快餐店内办理了预付早餐卡。王先生出差一个月回来后,打算去该快餐店就餐,却发现快餐店已人去楼空,店面已转租他人。想到手中还有一百余元的早餐卡未退,又无法和店主取得联系,一时无措的王先生便找到了工商部门要求解决此事。工作人员在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迅速和经营者取得了联系,经过进一步了解情况得知:该快餐店于2012年6月开业,营业期间共售出快餐卡500张,总金额8500元。因经营不善,于今年10月底停业,11月初在快餐店门前张贴了公告,要求20日内退还早餐卡,逾期不再办理,并在天津日报上发布了相关声明。至今为止已退还早餐卡金额7000元,还有1500元尚未退还。
在工商执法人员与经营者进行调解过程中,经营者表示说:“该做的我都已做了,报也登了,公告也贴了,到期不来的我就没辙了,总不能一直等着吧?如果他们一直不来,要我等到猴年马月啊?我都赔了20万了,我也耗不起了,这事我管不了了!”调解人员在耐心听取了经营者的“诉苦”以后,展开了进一步调解,首先充分肯定了经营者的做法,为避免购卡消费者权益不受到侵害,在歇业之前采取了有效措施,但是还是考虑得不够细致和周全,比如有的消费者可能出差在外,没有看到店堂公告和报纸上的信息,那么就不是消费者存心不来办理退卡手续,实际上我们工商部门近期正在开展的“预付卡”专向治理活动就有一条有效措施可以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就是在销售预付卡的同时建立相关台帐,有效记录消费者联系方式,遇有特殊情况时及时通过联系方式和消费者取得联系。这样既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不受到侵害,又有效维护了经营者的利益。经过一番耐心细致的调解劝说,经营者最终同意继续退还卡上余额,并在报刊上继续登报声明,并确定快餐店所属的辖区工商所为退还早餐预付卡余额地点,经营者交纳押金2000元用于继续退还预付卡余额。
至此一场由于早餐卡而引起的纠纷就巧妙化解了,目前该项退卡工作还在进行中。 (通讯员王阔亚、王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