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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被网友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新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眼看“大限”将至,很多市民因为担心原有的交通违法记分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从而被加重处罚,纷纷前往交管部门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进行记分清零,导致窗口出现排长队的情况。记者昨天从市交管局获悉,为避免市民排长队等候,今天起,交管部门将在全市增设40处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办公窗口。
网友疑问
未处理的交通违法拖到明年将加重处罚?
连日来,很多网友在微博上发帖称,“如果有交通违法拖到明年再处理,未处理的违法记分便会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会按新的扣分规定处理,加重处罚。”
记者观察发现,类似的帖子在微博上已被转发数千次,甚至有网友表示,为赶在年底前将交通违法记分清零,曾经天不亮就去交警队门口排队等候。
交管回应
记分原则“老的用老政策新的用新政策”
事实真像网友担心的这样吗?昨天,记者咨询交管部门得知,机动车驾驶证的记分周期是从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比如,初次领证日期是2011年5月10日,那么到2012年5月10日才是一个周期。
按照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驾驶人可以放心的是,今年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还是会按照原有政策进行处理,即使拖到明年也依然如此,也就是‘老的用老政策,新的用新政策’。”
对于交通违法,交警会根据驾驶人的违法时间进行相应的记分处理。“天津市是2012年7月1日以后实施摄录交通违法记分处罚的,也就是说发生在2012年7月1日(不含)以前的摄录交通违法不会给予记分处罚;发生在2012年7月1日(含)以后,2013年1月1日(不含)以前的摄录交通违法,均会按现有交通违法记分标准记分;而发生在2013年1月1日(含)以后的摄录交通违法,则按照新规定的标准记分。”
相关提示
中心城区部分窗口周六日也将办公
今天起,交管部门将在全市增设40处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全市新老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达到94处,可大大提升交通违法接受处罚办结效率。新增窗口将设在各交警支队、大队安监车务手续办公大厅,为减少市民往返跑路,每处大厅都会张贴交通违法处理流程,进行必要提示。新增窗口的同时,还延长了受理时间,各交警支队、大队周六日还将开通一个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为市民处理交通违法。
据介绍,中心城区以下地方周六日将开通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实现一周七天办公:
和平区:交警泰安道大队,四川路6号。
河西区:交警解放南路大队,解放南路大沽南路交口。
河东区:交警河东支队,小张贵庄路22号增1号。
河北区:交警中山路大队,泗阳道7号。
红桥区:交警红桥支队,光荣道保康路13号。
南开区:交警体育中心大队,水上西路奥城52号。
此外,交管部门还制定了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在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出现故障或接受交通违法处罚人员过多时,可引导市民就近到无故障、人员少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记者张清通讯员杨毅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