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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现年50岁的正县级干部杜明飞拥有硕士学历,捕前系兰州市物价局局长,曾任市港航监督管理处处长、市交通局副局长兼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因涉嫌受贿问题,杜明飞在上任市物价局局长仅仅两个月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11月30日,杜明飞涉嫌受贿340余万元在兰州中院接受公开审理。12月21日,法院认定杜明飞犯受贿罪,一审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5年。杜明飞当庭表示要上诉。
“出租车指标”成为赚钱工具
2003年至2012年2月,杜明飞在任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城运处”)副处长、处长,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以下简称“城运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管理出租车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发放、审验、年检以及车辆报废、以旧换新的过程中,为兰州某汽车出租公司提供便利牟取利益,先后11次收取该公司董事长金某52万元现金及30万元购物卡。
2004年1月,杜明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兰州某出租公司取得兰州恒顺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转让的125个出租车指标。2005年3月,杜明飞向该车行老板金某索要感谢费50万元。但为了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利,杜明飞首先将50万元交由金某存放,同时,让金某书写50万元的欠条。2006年8月,从金某处取得15万元。
大开“方便”之门敛财多多
1999年至2011年间,在杜明飞担任运管处高层以及运管局副局长期间,对北龙口林场的树苗运输车屡次“照顾”,免除交警及运管处对林场车辆的处罚。随后,他以“借钱”为名,分3次向林场马经理张口索取20万元。除此之外,在2010年、2011年、2012年的春节前后,收取马经理奉上的“好处费”9000元。
从1999年起,逢年过节,一些从事农林、餐饮、洗浴休闲生意的老板,先后给以兄弟相称的杜明飞送上礼金累计37.5万元。为此,杜明飞给上述送礼的兄弟们等值甚至超值回赠了价值不菲的高档烟酒、古玩藏品,有时还当场脱衣摘表相送。当然,兄弟们也提出过办理运输林木车辆通行证、免除交警处罚、通过餐饮消防安检、车辆审核、挂车牌,甚至打官司、办暂住证等这些“份外”请求。2002年至2012年间,杜明飞对甘肃某餐饮有限公司大开“方便”之门,在公司的消防安检、车辆审验中提供方便。2008年5月,他以借用的名义,从餐饮老总处“借”来价值33.02万元的宝马车一辆,交由妻子使用。直至2012年5月他接受调查时,才将该车返还。2011年和2012年春节期间,他还收受该餐饮老总现金3万元。此外,2008年8月,在帮人落实交通局工作中,杜明飞收受2万元购物卡。
受贿340余万元一审被判15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杜明飞在1999年至2012年前后担任市港航监督管理处处长、市公路交通运输管理处副处长、“城运处”处长、“城运局”以及运管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行方便,先后索取或者非法收受马某、何某等11人财物共计340万余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且数额巨大。据此,法院一审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5年。对于追缴的赃款55万元、深圳房产以及宝马车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剩余部分继续追缴。
一审宣判后,杜明飞不服判决,坚定提出要上诉,其家属泣不成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