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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讯(记者朱文婷)物业管理办法应如何制定?公众齐来发声。《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立法公众座谈会于今日上午召开,20位通过公开报名征集选出的各方公众代表轮番发言。不少网友通过大洋网直播页面关注代表观点,并通过留言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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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热议四大问题聚焦立法争议点
本次座谈会的20位公众代表,包括5名业主代表、3名业委会代表、4名专家代表、2名物业公司代表、2名建设单位代表、1名街镇代表、2名居委会代表和1名行业代表,发言主题包括四大热点问题:业主大会成立、成立业主监事会是否有利于对业委会的监督、前期物业管理实行酬金制是否有利于减少因管理费而产生的物业纠纷和物业服务收费的调整程序如何规范。
代表语录
业主监事会有没有必要成立?一个小区里有两个这样的群众组织来代表业主?当然监事会是代表业主,业委会也是代表业主,两个组织同时存在的话,有没有在行政上、在工作上的互相冲突?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全体业主也是代表,业主本身就在监督业委会的工作。我们都是代表业主,所以有没有必要成立监事会。
——李坤林(业委会代表)
“你既然承认共有物业是全体业主的,所有关于这些方面的资料一定要严格按照上面的规定,比如说物业公司在移交物业管理资料时,你要移交给业主委员会,而不是移交给下一个物业公司。下一个物业公司是我聘的,是我在向他移交,你得承认业委会的主动权。”
——王则楚(专家代表、广东省政府参事)
既然要成立业委会,那么在筹委会的时候就要街道、居委来担任组长,并且来配合监督。很多楼盘的业主是没有经验的,他们只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一旦成立都缺乏这个方面的知识,他们应该有学习的过程,街道居委派来组长,他们也应该一同或者是带领一块学习,这样才能更好。
——孙威力(业主代表)
希望上级部门一定要在操作流程上细化。很多街道和居委工作人员不想参与,就是因为对相关法规不熟悉,在操作过程中可能被质疑、甚至说不作为。业委会选举,开箱的时候到场是监督,但是按照现在的监督办法,我们是做到召开业主大会、选票编号了。如果这样做还有黑箱操作的话,就是相关人员的疏职。如果不希望我们参与的话,你们投诉我们不作为,这就有一点冤枉。
——韩锷信(街镇代表、社区管理人员)
广州立法应该追求严谨,当然也可以适度超前,代表广州的水平,反复修改完善是很有必要的。一个公民不可能研读那么多的法律,条文中“相关”这样的字眼,应该尽量的减少。
——陈德豪(专家代表、广州大学商学院物业管理专业首席教授)
网友关注度高立法公众座谈会全程进行网络直播
这次立法公众座谈会使用了网络直播的形式,使发言的公开性和交流互动性增强。据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征求公众意见期间,市民和媒体对《办法》的主要制度反应热烈,不同利益方的观点多元,因此决定召开公众座谈会,让受到决策影响的群体都有代表出席表达观点和建议。
而对座谈会进行网络直播,则跟网民参与热情较高有关。《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自11月20日开始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截至12月12日,市法制办共收到55份书面反馈意见,包括电子邮件22份、市法制办网页留言24份、信函9份,而通过网络反馈的意见占总数的八成以上。
座谈会发言人观点和网友意见将作为立法依据
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立法公众座谈会上发言人的主要观点和理由、网络直播中网友所提意见,将如实记录并形成报告,印发市政府常务会议作为立法决策的重要依据;在修改办法时,将会逐条研究公众代表发表的观点和网友意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布。
(来源:大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