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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环高速路连应急车道也被社会车辆占用着。
重庆内环高速路上,为抢救一名患化脓性脑膜炎男婴,巡逻执法车闪着警灯拉响警报,快速地往新桥医院方向驶去。可是在路途中,其他车辆占用着应急车道根本不让道。18日当晚,3个月大的男婴不幸离世。
孩子病危
夫妇高速路上求助
王翔是高速公路第一支队八大队的执法人员,本月18日中午,他像往常一样在巴南区收费站入口附近执勤。没过多久,一对年轻夫妇抱着一名婴儿找到他们求助,孩子的母亲看着怀里的孩子不停地抽泣。
通过了解,王翔得知婴儿得了重病,夫妇俩准备将小孩送到市儿童医院,为争取时间,不得已才向巡警求助。了解情况后,王翔与另一名同事,赶紧让夫妇俩上巡逻车。
警车开道
路上车辆无一避让
考虑到中午时段是车流高峰期,路上的车辆较多,如果到市儿童医院需走南坪—菜园坝大桥—观音桥,然后从观音桥调头前往儿童医院,而这一路段有可能会遇到堵车的情况。由于情况紧急,王翔决定走内环高速,将婴儿送到新桥医院,这段路的堵点少、用时短。
一行人上车后,王翔便闪着警灯拉起警报,往新桥医院飞奔而去。可开出去没多久,王翔就遇到了麻烦,道路上虽没出现堵车,但其他车辆听到警报声却并不让道避让,而应急车道上也被社会车辆占用着。
“车速根本提不起来,我们只能一辆一辆地超车。”王翔说,从其他道超过一辆,前面又有车辆将车挡住,就只能又超车,而在应急车道上行驶的车辆根本就不让道,巡逻车的速度一直无法提快,只能保持在时速70公里左右。
紧急入院
孩子仍不治离世
花了约40分钟,警车到达了新桥医院。而按照平常顺畅的情况,这段路程最多也只需30分钟。
然而,不幸的是,婴儿在送到医院时,完全没有了生命体征,虽经抢救,但男婴最后还是因病重于当天晚上不幸离世。经过初步诊断,婴儿是患了化脓性脑膜炎。
据《重庆晨报》
-相关提醒
违法占道处可处5至10日拘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非紧急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得占用应急车道。
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都有明文规定,违反规定不让道的社会车辆罚款200元、扣3分,情节严重处5至10日拘留,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