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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对夫妻以换房为由骗卖长辈住房,获款全部用于偿还赌债。昨天上午,红桥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并当庭宣判,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9年6个月和9年的有期徒刑。
本市男子郭某(35岁)因沉迷“百家乐”赌博,以所住河北区金钟路附近一套房屋“倒腾钱”,曾向典当行、银行贷款,甚至借“高利贷”,累计欠下百万外债。2010年10月,郭某与妻子孙某(36岁)预谋后,虚构理由骗取了孙某二姨夫妇的信任。郭某夫妇称,为给孙某的父亲改善居住条件,已选定一处房子,现急需首付款;而二姨夫妇住在5楼的公产房出入不便,可与金钟路住房置换。同年11月,经过郭某夫妇连哄带骗,二姨夫妇将所住公产房在红桥区某中介公司以36.1万元价格出售,郭某取走全款后用于偿还赌债,只给二姨夫妇写下一张“45万元借条”。二姨夫妇拿着“白条”搬进金钟路的房屋,未办理任何置换及过户手续。没过多久,真正的房主找上门来要求腾房,二姨夫妇才得知金钟路的住房已被郭某私下出售用于还债。随后,郭某又哄骗自己住在津南区农村的父母,让两位老人与二姨夫妇签下协议,保证为二姨夫妇解决住房以及承担租房费用。二姨夫妇搬离金钟路的住房后,在近郊农村租房居住。
2011年8月,二姨夫妇无奈报警。同日,孙某向警方投案。2012年6月,郭某在北辰区一网吧被抓获。经了解,2010年10月,郭某夫妇找到孙某的舅舅企图以同样理由借钱未果。因孙某的舅舅比较谨慎,实地考察发现其所说的房子并不存在,故没有上当。
庭审中,二被告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和事实没有异议。孙某说,曾想方设法保住二姨夫妇的住房,甚至与郭某不惜“假离婚”,于2010年10月到民政部门办了离婚手续,目的是将房产归一人名下,从而申请房屋二次抵押,但贷款没批下来,为还赌债只好把房卖了。事到如今,二人非常愧疚。
法院认为,二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达到数额巨大标准。二人共同犯罪中作用地位相当,为偿还赌债利用亲属关系骗取房产,致使两位老年人房产被卖、居无定所、经济损失无法得到补偿,其犯罪情节恶劣,危害后果严重,应酌情从重处罚。二人虽均具有从轻处罚情节,但依据犯罪行为和危害后果,可依法不从轻处罚。
综上,一审判决,郭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孙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30万元;责令二被告退赔被害人财产损失3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