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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以来,天津高院先后推出多项司法为民举措,得到了最高法院、天津市委的充分肯定,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近五年来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相关情况。天津高院和成都中院作为全国法院系统高、中院的代表首次参加最高法院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天津高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蔡志萍向媒体介绍了天津法院五年来为民司法的亮点举措:
在全市法院建立统一的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一站式诉讼服务,做到群众到法院进门有人引导、材料有人收转、约见有人安排、风险有人提示、疑问有人解答。五年来,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累计接待群众60余万次,提供在线服务11.2万人次。
积极构建多方联动大调解格局。2008年,天津高院党组研究决定以建立四方联动调解机制、化解劳动争议为突破口,倡导构建多方联动大调解格局,得到了各方积极响应。通过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各方参与,先后与公安、司法行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房管、卫生、民政、妇联、工会等20多个部门,建立各类民间纠纷联调机制,全市已经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走出了一条专业化调解和全方位调解相结合的化解矛盾纠纷之路。
探索“3+1”模式规范执行权运行。即将过去由一个法官一包到底的执行实施权分为财产调查、财产变现与综合结案三个环节,由不同的主体行使,三个环节分别享有部分实施权,但不能单独左右案件的进程和结果。目的在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强化节点控制,强化监督制约,防止消极执行、随意执行。今年上半年,天津市一审案件实际执行率为71.1%,同比上升19.02个百分点;执行到位率为89.7%,同比上升5.7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