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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网讯每日新报记者李佳萌昨天记者从市健康促进委员会相关部门获悉,天津卫生系统自10月份起针对餐饮业开展的专项督导检查结果出炉,截至目前已开具罚单19张,罚金总额8300元,处罚对象涉及企业、法人和个人。
其中,最高罚金是5000元,这张罚单开具给了河西区某家餐饮单位的企业法人。另外两张处罚企业的罚单开具给了宁河县的两个体餐馆,其余16张罚单开给了个人。健促委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企业被处罚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某些单位没有设置吸烟室,另一个是检查过程中发现职工在吸烟。个人罚单均开具给了在餐馆吸烟的消费者,处罚金额在50-2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