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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去年我家租用小区底商,小区二层及以上为住宅,二层与底层之间有一个平台,平台上有落水管。二层业主在安装柜式空调机时,未使用房子原有滴水孔,却在靠平台处的前脚打了一个空调滴水孔,将空调滴水管排列到室外。今年夏天突遇暴雨,因平台处排水不及时而导致积水从滴水管的洞中灌入我家中,此事给家中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事后,我找到物业服务公司,要求物业服务公司赔偿损失。请问,损害赔偿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答
共用部位积水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由谁承担,应该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该物业服务公司没有保证平台上落水管的畅通,导致大雨时平台排水不畅,积水从空调机的滴水管洞倒流,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中物业服务公司应定期对住宅共用部位进行养护的规定,则物业服务公司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如果物业服务公司在日常管理中,保证了平台落水管的畅通,使物业使用安全、方便,则物业服务公司没有责任。从该案例中可以看出,二层居民为安装空调机滴水管在外墙打洞,事先没考虑到雨水的渗漏问题,由于暴雨使雨水从其地板渗漏至底层给住户造成损失,理应由安装空调机的业主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