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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名在校大学生伙同好友利用木马软件,盗取淘宝网卖家的支付宝账户和密码,进而窃取卖家账户内钱财。二人在短短一个月内,共作案23起,窃得钱款22万余元。昨天下午,市一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二被告人均因盗窃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是本市首例涉及网络购物的犯罪案件。
在校学生看上“网购商机”
23岁的张某是陕西省某高校在校学生。2011年夏天,张某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网名叫“习惯”的人。“习惯”告知其有一套木马软件(包括代理软件、制作假交易失败截图图片等小软件)是专门用来骗钱用的,并在网上聊天中教会了张某如何使用这套软件。张某学会后就购买了该木马软件并找到陕西省男青年李某,和其讲使用虚假的网页来骗取支付宝账户和密码能赚到钱,李某表示同意。
张某教会李某如何操作木马软件后,让李某申请了两个邮箱,目的是为了假冒支付宝官方邮箱诱骗他人上当。为掩饰真实身份,二人还购买了十个淘宝旺旺注册号。同时,考虑到骗取支付宝账户和密码后异地登录的IP地址一旦不正确,淘宝官网会认为是异常登录,马上会冻结账户,二人还购买了白金代理网络加速器,用于代理IP地址。
假截图骗卖家上钩
准备工作就绪后,张某与李某于2011年底至今年1月间,在陕西省西安市某小区内,利用购买的淘宝旺旺注册号登录,和淘宝网网店卖家聊天,并假装拍下他们网店内经营的某种商品,拍完后不交款,然后将购买的木马软件中的截图发给卖家,谎称他们的支付宝账户有异常被冻结或被监管,不能付款,让对方误认为是淘宝官网给他们发去的截图。网店卖家为能及时收到货款,就会去其淘宝绑定的邮箱查看。此时张某与李某已经给淘宝网店卖家的邮箱中发送一假邮件,里面附带一链接,只要淘宝网店的卖家打开链接就登录了二人事先设计好的类似支付宝官方信息网的后台网页,卖家如按照网页上的要求输入支付宝账号、密码,二人就能从后台骗取到信息。后二人再使用白金代理网络加速器选择卖家登录时的IP地址登录淘宝账号。此时,淘宝官网会要求二人安装证书,并将验证码发送到真正的卖家手机上,卖家收到验证码后再填入张、李二人的假邮件中,二人就会从后台获取到验证码,从而安装好证书。成功后,二人再把淘宝卖家支付宝账户里的余额在中国联通官网上全部购买中国联通手机充值卡,后张某将卡卖给“习惯”提供的网名为“游民”的网友,所得款项由“游民”打入张某的网银。随后,张某和李某平分。
23名卖家被骗20余万
今年1月19日16时许,张某、李某在租住的房屋内,利用上述方法与淘宝网店主马某网聊,并称购买马某在本市南开区经营的网店内商品。二人在网上支付货款时,发送虚假网站截图,谎称马某的支付宝账号被冻结,无法结算,诱使马某登录二人预先设置的链接网页,获取了马某的支付宝账户和密码。二人利用上述手段将该账户内的14.7万余元全部用于购买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的手机充值卡。后张某将购得的充值卡在网上全部售出,与李某将所获赃款瓜分。经被害人马某报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于今年2月20日将张、李二人抓获。据查,二人还以上述手段窃取薛某等22名被害人支付宝账户内钱款计人民币7.6万余元。所获赃款由二人平分。案发后,二被告人及其家属退赔了赃款。
根据上述情节,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万元。二被告人上诉后,市一中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本案主审法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本案被害人共23个,分布在天津、福建、辽宁、湖南等12个省、直辖市,社会关注度较高,影响较大。案件的裁判结果无疑会对打击网络犯罪、重塑网络销售秩序等都具有积极意义。
本案的定性是案件焦点之一。被告人一方提出应当认定为诈骗罪,而检察机关认为应认定为盗窃罪。经查,法院认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司财物的行为。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行为人在被害人未察觉的情况下,秘密窃取被害人的财物;后者是被害人受到行为人的欺骗,基于错误的认识自愿交出财物。本案中,被害人并未基于错误认识向二被告人自愿交出财物,二被告人是通过秘密窃取的手段取得被害人钱财的。由此,法院认为他们的行为均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