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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年11月14日
回放:2012年11月初,山东律师王新亮向中国银监会寄发信件,请求银监会对信用卡“全额罚息”进行整顿或废除。11月15日,银监会作出受理决定。除银行外,“全额罚息”普遍被认为是“霸王条款”。
回音:根据信访条例第23条规定: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从银监会受理到2013年1月15日即满60日,而银监会目前还没有正式答复王新亮。“我打算在微博上发起倒计时,提醒并敦促银监会按期答复。”王新亮说。
目前,多名消费者委托王新亮起诉银行,但他主张暂时不起诉,“因为有银行胜诉的判例在,而且取证相当困难,消费者胜诉的可能性不大”。
“不起诉”的另一理由是,如果银监会废除了“全额罚息”的条款,消费者自然“不战而胜”,没有必要耗费财力精力。
“全额罚息”的霸王条款究竟能否废除?对这一问题,他表示:“银监会能够作出受理的决定,表明银监会释放出整顿治理的积极信号。”
2012年11月20日,银监会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接受消费者投诉。(党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