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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购买土地使用权,将土地平整后作为宅基地高价倒卖给他人,从中牟取高额利润。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被告人李伟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07年5月4日,被告人李伟非法以60万元低价购买了贵港市港北区贵城镇小江村某生产队位于“风流岭”的4.1亩土地的使用权。为谋取更高的利润,李伟对上述土地进行开发,花费28万元和4万元分别用于移开该处的高压电线和请人平整土地,后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将上述土地划分成37间宅基地,以每间4万元左右的价格分别出售给吕某、谭某、梁某等37人,得款145万元,非法获利53万元。
2011年10月17日,李伟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同时,家属代其退出违法所得20万元。 (蔡新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