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前两天判了,老张小章输了。他们想不通,已经提起上诉。
法官认为,对于楼层的描述,是房产公司的一个过失。但是如果要解除合同,除非房屋有重大质量问题,而老张小章的楼层不属于重大质量问题,所以不能解除合同。法官的依据是最高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
老张小章不这么理解,戴和平律师说,这就是合同违约的问题。购房者履行了付款责任,但是房产商却提供了一个“货不对板”的商品,属于违约,浙江省地方法规《消法实施办法》中也规定,“楼层”等违反合同约定的,也可以退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