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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特约通讯员章伟聪记者袁玮)因承诺的服务及品质保证未能兑现,股民黄先生将一家投资咨询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还学费3000元。近日,长宁区法院对这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法庭确认这家投资咨询公司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应将3000元学费返还黄先生。对股票买卖颇为钻研的黄先生,2011年6月参加了一个名为“K线攻略”的教学班,学费3000元。教学内容包括:K线及K线组合买卖信号、特殊均线买卖信号、成交量买卖信号、技术指标买卖信号、筹码选股及买卖信号等。主办方“上海吉证”投资咨询公司在黄先生报名时承诺,学员可以多次重复上课直到学会为止。如有缺课,可以补上;如不满意,可以退款。然而,几堂课听下来,黄先生感到实际效果与宣传的相去甚远。而且,想要补课,吉证公司也以种种借口推诿。去年6月,黄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吉证公司退还3000元学费。
此案审判长叶其成表示,国家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就证券市场、证券品种的走势,投资证券的可行性,以口头、书面、电脑网络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形式向公众提供分析、预测或建议的业务,必须先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或者证券投资咨询人员执业证书。根据上海证监局网站公布的上海辖区投资咨询机构名录,被告吉证公司未列入名录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