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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2013年度机动车检验1月5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驾驶人审验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今年与往年相比有明显变化,包括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须审验、不参加审验将受处罚,重点车每季度接受一次免费临检,黄标车参加年检时须检测车辆尾气排放,驾驶人联系方式不准确将受处罚等。
2013年起,持有A1、A2、A3、B1、B2准驾记录驾驶证的驾驶人,以及其他准驾记录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驾驶人,每年均需在交通违法记分周期结束后30天内,到所属交警支队参加交通安全知识学习。驾驶人连续三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将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驾驶人应在30天内办理降级换证手续,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车,将处500元罚款。
今年1月1日起,黄标车参加年度定期检验时,须应用简易工况法检测车辆尾气排放,检测不合格车辆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黄标车到具备简易工况法检测设备的机动车检测站检测时,一并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测。
交管部门还提醒,持有A1、A2、A3、B1、B2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如从业单位等信息变化,应在信息变更后的30天内向所属交警支队备案,未按规定申报的,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记者冯琳通讯员杨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