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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6名传销人员为迫使他人加入传销组织、非法限制他人行动中,被害人为挣脱魔掌,在逃跑时坠楼摔伤。日前,涉案六男子均因非法拘禁罪被西青区法院判处刑罚。
男青年肖某、齐某、田某、王某、邱某、刘某均为非法传销人员。2012年6月19日,被害人江某通过网上聊天被骗至本市西青区某房屋内。后肖某伙同齐某等五人为迫使江某参加非法传销组织,对他采取看管、限制行动等手段。当月21日0时50分,江某从暂住的上述地点逃跑时坠楼摔伤。经鉴定,江某左眼部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左侧股骨骨折、腰2椎体压缩骨折、骨盆骨折的损伤程度均已构成轻伤;腹部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事发后,齐某、邱某被当场抓获归案;2012年6月24日,肖某、刘某被抓获归案;刘某被抓获后协助公安机关于次日抓获田某、王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6人结伙非法强制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致被害人重伤的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肖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余5被告人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被告人刘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属立功表现。同时,考虑被告人田某、王某、邱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情节,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判处被告人齐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判处被告人邱某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