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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与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努力,全力打造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和谐天津,维护了全市大局持续稳定,保持了天津社会治安全国最好地区之一。特别是2011年,全市公安机关坚持稳定第一责任,全力维护大局稳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民意第一导向,保持治安秩序良好。严打黑恶犯罪、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积极构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严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增强群众安全感。坚持服务第一要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公安社会管理创新,优化人口服务管理,依法加强交通、消防、治安管理,出台服务经济、服务民生举措,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人民满意第一标准,打造过硬公安队伍。深化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新时期天津公安精神,坚持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反映集中的地方抓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深化“三访三评”大走访活动,用过硬的队伍保证过硬的公安工作。天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在全国取得了第4名的成绩。
在今后一时期,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综合治理主力军作用,细化指标,明确责任,圆满完成2012年各项考核任务,努力实现“执法工作上质量、公安工作上水平、队伍建设上台阶,让天津社会更平安、让人民群众更满意、让党委政府更放心”的目标,为我市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为此,努力做到“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维稳控制,确保大局稳定。坚决严打严防各类敌对势力捣乱破坏活动,加强稳定工作。深化反恐工作,严密防范控制,加强督导检查和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加强信访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绝不发生在全国有影响的政治事件。
二是强化打击整治,确保社会平安。狠抓命案侦破,破案率突破95%。强化打黑除恶,年内全国“打黑办”督办转办我市的黑恶线索全部办结。落实失踪被拐儿童快速查找机制,确保拐卖案件快速侦破。加强重大跨区域侵财案件的破案攻坚,加强电信诈骗、网络诈骗案件核实工作,强力推进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大决战,继续深化清网追逃,最大限度震慑犯罪。严厉查处打击假证件、假印章、假公文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力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深化打击“四黑四害”违法犯罪,净化社会环境。加大对全国和市级挂牌整治地区“三电”设施安全保卫工作督导力度,确保年底必须摘牌。
三是强化安全检查,确保消除隐患。持续组织百日安全大检查系列行动,分别开展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生产安全、危险物品管理等专项检查,坚决防止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发生。继续开展停车秩序大整顿,减少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促进交通秩序改善。认真贯彻落实我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大力推动基层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及时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稳定。
四是强化人口管理,确保措施到位。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实行出租房屋编号制度,明确标识,分类管理,提高走访、核查等日常管理针对性。优化外国人管理,强化外管联动机制建设,加大对非法出国(越)境的预防和打击力度,推行社区涉外警务战略,依托境外人员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服务新模式,完善“天津市公安局外资、港澳台资企业及境外人员服务日”、出入境流动服务站、三级走访等服务制度,营造更好的涉外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