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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邱伟
每到年底,丰台区某村都会热闹起来,大家期盼着年底分红,有人计划用村里分红的钱添置家具购买电器或装修房子,还有人计划用分红给孩子提亲。可在2010年底,村支书、村长二人却愁眉不展:本来村里应该有3000万收入,但至今钱还没有到账,村民的分红款也没有着落,而种种迹象表明,这3000万有可能石沉大海。村长书记焦急地找到郑爱利律师,期盼能在法律上找出追款的办法。
追索欠款
拍卖土地所得已判给银行
一年前,村里将新村建设用地协议与北京某房地产公司合作开发,由房地产公司支付补偿金共计5000万元。按照约定,房地产公司支付了首付款2000万元,村里也协助房地产公司办理了过户手续,但余款3000万元房地产公司迟迟未付。村里几经派人催要,都没有任何结果。
看着村长书记一筹莫展的样子,郑爱利律师深知年底分红对村民的重要性,她马上组建律师团队投入艰苦的追款工作。经过调查,律师们发现房地产公司账面上只有区区3万元现金。此时,大家还抱有一线希望,毕竟还有一块土地,可以马上起诉,然后进行诉讼保全,将土地查封,用土地抵偿村里的欠款。
正在大家筹备法律文件、准备进行诉讼保全查封土地时,郑爱利律师得到了一个更糟糕的消息:房地产公司与村里合作开发之前已拖欠上海一家银行巨额贷款,银行先于一步在上海一中院起诉追款,案件现已判决生效,并交付执行。由于房地产公司无力履行生效判决,该公司在北京市丰台区的这块土地已由上海法院查封,并交由拍卖公司进行拍卖,拍卖所得将用于归还银行贷款。而且此宗土地已在拍卖公司进行预展。
诉讼困局
运筹案件的时间只有短短9天
在律师团眼里,上海一中院的这一纸裁决近乎于死亡判决,律师们沉默了,他们知道如果进行追讨欠款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郑爱利律师根据经验判断,正常情况下,此案半年之内根本无法审结,如果对方律师有意拖延诉讼时间,还可以提出管辖异议、申请鉴定、申请评估、上诉等等,利用诉讼必经的程序,此案拖延一年以上并不难。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拍卖公司应在拍卖前作出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应当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介发布。拍卖法同时规定,拍卖人应当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两日。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7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上述法律意味着拍卖公司展示两天,公告7天,理论上拍卖公司9天后进行拍卖即为合法。所以,给律师团队运筹案件的时间最短只有9天。此时,拍卖公司已将房地产公司的土地通过自己的网站推介,拍卖进入倒计时。
各种情况预示着,此案如果要打官司追索欠款,不要说判决,可能还没有等到第一次开庭,房地产公司的财产就已经被上海中院执行完毕,村里即便打赢了官司,也拿不到分文。
此时,有人提出,能不能让上海银行方面让渡部分钱款给村里,以解决村里的现实困难,甚至村里可以以损失50%为条件,与上海银行方面谈判。为此,郑律师多次与上海银行方面沟通,并带领村长书记亲赴上海,意在求得银行方面同情,让农民利益损失少一些。
但是,就在他们千里迢迢到达上海,离指定见面地点只有500米距离时,银行方面电话通知,取消见面。祈求别人同情的路被堵死了,郑爱利律师清楚,自己已经进入了一个不见硝烟的战场,战场上的规则没有怜悯,只有实力。
突出重围
申请房产公司破产清算
寻找转机的时间只有不足9天了,每一天都是宝贵的。律师团内甚至有人提出放弃此案,以免日后无法执行落下埋怨,影响律所声誉。
作为执业25年的资深律师,郑爱利律师意识到此时此刻最需要的就是冷静,她把自己关在办公室内,关闭手机,摘掉座机,将全部案件材料平铺地上,让秘书把守门口挡住一切访客,然后独自一人在案卷边沉思,寻找突出重围的办法。
临近下班,郑律师打开办公室的大门,告诉大家她有了一个全新的战略思想,律师团需要连夜准备材料。
第二天,丰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了律师团提交的以北京某房地产公司为被申请人的《破产申请书》。
这份破产申请书结尾写道:“申请人经查,被申请人的注册资金只有2000万元,2006年及2007年年检资料显示被申请人净资产只有1887万元,而被申请人有据可查的对外债务就达12000万元,被申请人的债务数额高达其净资产的6倍多,被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已经严重恶化。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申请人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被申请人某房地产公司破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申请破产清偿债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以上规定意味着,一旦法院受理了房地产公司的破产案件,上海中院对房地产公司的土地查封就会立即解除,拍卖立即停止进行,一切对于房地产公司的诉讼、执行案件全部归集到北京市丰台法院统一处理,所有债权人都可以平等的申报债权。村集体即可与上海银行方面同为债权人的身份申报债权,平等受偿,按比例分配,而不是像此前的那样先到先得。 (下转第4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