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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西青大道的三水保障房一期工程已经投入使用。南方日报记者卢奕诚摄
-直击热点提案
昨天下午,三水区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顺利闭幕,共接到84份提案,主要集中在新能源城市建设、产业发展、医疗卫生、人才及道路交通等领域。
而在去年,三水共收到提案123件,立案95件,截至去年7月底,所有提案已办复完毕,其中问题已解决的占36%,剩余部分正在解决。
集思汇智,政协委员为三水发展建言献策。
提案摘要
截至2012年8月,三水通过保障房建设,已解决771户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但仍存在建设总量不足、覆盖面不宽、融资渠道单一、监管不足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民盟三水总支提出建设性意见。
现状??街道社区无住房保障专干
据统计,2008年至2012年三水区共建设保障性住房3340套,截至2012年8月底,三水区通过廉租房、公租房的保障形式,累计对全区符合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住房保障共771户,其中西南中心城区529户。
“虽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同样存在问题。”提案人、民盟三水总支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是总量不足。由于房源紧张,建设分配速度跟不上申请速度,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仍然严重。而且由于保障房内部,经适房和廉租房比例不合理,公共租赁房建设刚刚起步,以及部分经适房面积过大,超出低收入家庭的现实购买力,进一步加剧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紧张问题。
另一方面,当前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主要是由街道、居委负责。由于街道、社区没有住房保障专干,难以保障基础审核工作。而且工资收入审核在我国目前的税务体制下是一个复杂问题,部分自由职业者的收入难以掌握。再加上各部门尚未形成联动机制,造成对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环节把关不准,仍存在部分实际收入较高的群体享用经适房的现象。
“还有一个较少提到但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保障房资金来源问题。”提案委员表示,目前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主要来源有三项: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而在实际操作中,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目前完全来源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三大建议??
让公租房成为建设主体
“近几年,三水较好地解决了部分低收入群体、无房困难户的居住问题,接下来在低收入群体之外,可适当考虑解决‘夹心层’居民和刚毕业大学生等群体的居住问题。”民盟三水总支
有关负责人建议,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总体目标定为:建立以廉租房、公共租赁房为主体,动迁安置房为辅助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系,逐步通过房屋租赁方式,实现社会保障住房资源的动态流转。
在这一过程中,廉租房主要针对目前低收入无购房能力的最困难群体(指有城镇户口并在当地实际居住、家庭人均月收入连续两年不超过城镇居民生活最低保障标准、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通过租金补贴和承租廉租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在实操方面,除通过回购、配建、置换等多种方式,拓宽房源外,还可尝试对受城市道桥建设等原因影响居住的房屋,由政府进行收购,作为廉租房使用。如此既可缓解城市建设中的社会矛盾,又解决最困难者的住房问题。
同时,加大公共租赁房建设力度,让公租房成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主体,帮助解决“非低收入群体”、但又暂无能力购买商品房的“夹心层”的居住问题,以此吸引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支撑地区发展。
镇街设专员审查“准入”资格
建设和管理,是做好保障房工作的一体两面。针对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民盟三水总支建议在镇街国土房屋局增设住房保障处或科,负责审查准入资格。
同时,住房保障部门与银行、社保、公积金、民政、劳动等部门应实行信息共享,以便住房保障部门如实核实申请家庭的收入、资产等情况。并要推行社区联组会审,由社区干部、社区居民组成评审委员,对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评审,杜绝“开豪车住政策房”现象。
而在“准入”之后,相关部门应强化推出和监管机制,进一步细化规定享受住房保障的中低收入家庭脱离贫困后,及时退还住房的条件,让社会保障性住房不断“回流”到政府手中,避免加价转租公共租赁住房牟利,并尝试通过立法赋予住房保障中心的行政执法资格,增加执法人员编制,增设稽查处对出租、转租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严格查处。
引导金融机构开辟保障房“绿色通道”
“资金方面,建议多渠道融资。”提案人表示,在常规的政府财政投入,以及通过土地优惠、税收减免,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外,还应呼吁社会各界伸出慈善之手,捐赠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同时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捐赠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另一方面,政府应引导金融机构融资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通过银行贷款、保险基金、发行理财产品等方式,创新采用土地使用权抵押、在建工程抵押、股权质押、第三方连带担保等组合型担保方式,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拓展保障性住房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