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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徐伟通讯员侯迅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外籍被告人魏娜娜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魏娜娜自称系缅甸国籍人。2008年7月,被告人魏娜娜与被害人小林的父亲张某在福建相识同居,商定前往重庆石柱共同生活。2012年6月,因姑姑张美打算外出务工,原来长期在姑姑家生活的8岁幼童小林被父亲张某接回自家中。小林年幼顽皮,为此常受魏娜娜虐待。
2012年7月29日5时,已有7个月身孕的魏娜娜因小林尿床心生怨恨,遂用黄色透明胶布封住小林的嘴,将小林推倒在二楼过道处,并抓住小林手臂连续多次用力摇晃,用小林后脑撞击木地板。同日16时许,魏娜娜又在自家屋外用木棒连续击打小林背部、头部等,用木棒戳小林的腹部,后用力将其推倒,致小林后脑着地,造成重型颅脑伤、蛛网膜下腔出血、脑组织挫伤。2012年8月1日1时许,小林因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小林系钝器作用致重型颅脑损伤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