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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马爱军张蕾)将单位卖给他人的购物卡低价转卖,进而购买假购物卡予以替换。近日,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犯罪嫌疑人高某批准逮捕。
高某在一家超市团购部担任业务代理,负责联系客户出售购物卡。2012年6月底,高某接到某公司电话,说要购买价值50多万元的购物卡。在收到该公司的支票后,高某从超市取走了购物卡。但随后,高某将其中价值23万元的购物卡,以21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又在网上花2000元购买了面值30多万元的假购物卡,将真假购物卡掺到一起后交给客户。
客户单位的两名员工持卡消费时发现卡有问题,告诉了高某。高某让其收集所有有问题的购物卡,进行统一更换。然后,高某从超市领出了一些真购物卡给客户,并对客户承诺多退少补,7月23日再次更换有问题的卡。然而到了7月23日,高某并没出现。
原来,高某跑到河北躲了起来。高某2012年10月回京,在民警查询身份证时,被发现为网上在逃人员并抓获。
高某称,他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之前工作失误导致了几万元的损失,怕公司追究而自己垫付了这些钱,但又不甘心就想出了这个歪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