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涛实习生翟玉欣)伴随着春节脚步的临近,西安节日的气氛越来越浓厚。据了解,201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销售时间自2013年2月1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一)起至2013年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五)止;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自2013年2月9日(农历除夕)起至2013年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五)止,其他时间在全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