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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书林通讯员张 俊)在近日闭幕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委十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上,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获得乌鲁木齐市委评定的2012年度全市“群众满意好班子”称号,受到市委表彰。
近年来,乌鲁木齐中院党组秉持“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团结带领全市法院各族干警奋力拼搏,为自治区首府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保驾护航。
乌鲁木齐中院党组始终紧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力克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两级法院所办案件质效不断提升,全年结案率94.11%,调解结案率41.22%,撤诉率25.57%,实际执行率78.28%,当事人服判率达99.51%,信访投诉率下降。
去年,乌鲁木齐中院党组扎实推进司法“六公开”,建立健全开放、透明、便民、信息化的阳光司法机制,“双语”导诉、诉讼风险告知、电子政务查询、网络庭审直播、裁判文书100%上网、设立执行信息短信平台、开通政务微博、每月一次公众开放日、坚持“一把手”接访、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成立“记者之家”等诸多举措,有效促进了“阳光司法”,得到社会各界认可。
建立“小额速裁中心”、“人民调解室”、“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巴扎法庭”、“社区法律诊室”,方便群众诉讼,尽力满足各族群众诉求;去年一年,两级法院院长接待群众3016人次;缓减免诉讼费226万元,给予52案132名特困申请执行人司法救助358万元。组织干警深入基层,到群众中去,为民想、解民忧、保民生,力争让百姓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