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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超市、商场购物,很多市民已经习惯使用购物卡。这种购物卡面值从50元到5000元不等,使用起来颇为方便。不过,根据新规,从去年11月1日开始,购买这种购物卡达到一定金额需要实名登记了。
临近春节,正是购物卡的销售旺季。但记者探访南昌各大商场、超市的购物卡销售窗口发现,新规落实情况不太理想,而市民也对如何监管实名制执行提出质疑。
对此,相关部门表示,近期将组织稽查支队进行调查,对未执行规定的商家给予一定处罚。
[现象]
消费者刷购物卡占3成
购物卡消费已经越来越成为人们的习惯了。“逢年过节,我们单位都会发一些商场或超市的购物卡,携带方便,也是一种福利,挺好的”。在事业单位上班的熊女士说,购物卡自己用着方便,送给别人也是很好的礼物。“大包小包不如送一张购物卡,面额大点也拿得出手”。
红谷滩一家大型商场的一位收银员告诉记者,商场中持购物卡的人为数不少,一天下来,大约能占到30%。“尤其是逢年过节,买年货、化妆品、生活用品……持购物卡的人能排十几米。”谈话间,又有一名中年男子走到收银处,将单子放在收银台,打开钱包,拿出一张购物卡。
记者随后又走访了市内多家大型超市,发现使用购物卡的消费者不在少数。“我每年都会买一点购物卡,数额多还有返点,用起来比较划算。”一位正在超市购物的先生说。
[调查]
购卡不用有效证件登记
很多市民已经习惯了购买超市卡、商场卡消费,不过从去年11月起,这样的行为也要受到“限制”。根据央行等七部门下发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于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
南昌落实的情况怎么样?近日,在丰和南大道附近的一家超市,记者以发放单位员工福利,需要购卡为由咨询,工作人员表示,购买1000元以上面额要登记姓名和电话号码,但不需要身份证件。“我怕登记电话泄露个人隐私怎么办?”记者表示了这样的担忧,对此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不放心,只要随便填一个号码就可以了,没人会仔细查验这些信息的。”
同时,南昌不少商场通过拆分的方式向消费者售卡,以规避实名制。在红谷滩某商场,记者提出要购买1万元购物卡,工作人员称,可以买十张1000元的卡,不需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
付款方式可以“自选”
根据《意见》,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发卡人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但记者调查发现,这项规定也没有落到实处。
“我买5万元的购物卡,需要转账么?”在红谷中大道和怡园路附近的一家大型商场,记者这样询问道。对此工作人员表示,不一定要转账,刷卡或现金支付都可以。像这样的商场并不是一家,当记者以购卡者身份表达想要以个人名义一次性购买5万元购物卡时,市内另两家商场的工作人员都表示不需要到银行转账,接受刷卡和付现。
业内人士透露,对于转账的不热衷,商家也有难言之隐。这主要是因为,如果购买大额购物卡,用现金或刷卡交易,经办人员就可以得到一些折扣。但如果通过转账,这笔好处经办人员就很难拿到了。为了迎合顾客的需求,商场和超市也倾向现金或刷卡支付。
发票大多写成办公用品
购物卡作为一种预付卡,购卡者以预付的形式把未消费的钱支付给了商家,等于商家提前获得了利润,对于其资金周转和发展都有莫大的好处,所以如今商家都十分注重购物卡的销售,为了拉拢生意,都会给予购卡者一定的优惠。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商场超市根据购卡金额的不同会有不同等级的优惠,对于购卡超过1万元的可返利1至4个点不等。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多家商场超市在开具发票方面给予消费者很大方便。在红谷滩某商场的集团购买接待处,记者看到,一位男士买了5000元的购物卡,在开具发票时,他要求开成了办公用品。据工作人员介绍,很多单位办理团体购物卡,发票都开成办公用品,这样账面上什么也查不到。
[声音]
业内:抢客源,难强求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面对顾客的购卡需求,商家为了留住客源,大多不会“强求”顾客。特别是节假日临近,面对大摆蛇阵的顾客群,购物卡实名制的规定,就更加难以贯彻。
“我们真的不好拒绝这些顾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超市管理者告诉记者,对于商家来说,“实名制”操作起来难度不小。他表示,若强行要求购卡者进行实名登记,势必会招致部分顾客的反感和不满。如此一来,这些顾客很可能就会选择到其他不是十分严格的商场购卡,从而导致客源的流失。
此外,该人士透露说,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也有不少顾客是因为担心个人信息被泄露或感觉实名办卡过程较为繁复等,而不愿意填写个人信息。
律师:商家行为属违规
南昌市豫章法律服务所主任郭宏山认为,《意见》上规定了购物卡必须实行实名制,商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属于违规行为。从消费者的角度看,消费者不愿意将个人信息透露给商家进行实名登记购卡,则是没有按规定办事。
此外,市民自身意识与消费习惯,也是导致规定无法完全落到实处的原因。国家制定相关政策,初衷是为了规范消费行为,而很多市民自身无规范意识,嫌麻烦或怕个人信息外泄,导致了规定形同虚设。
[建议]
消费环节也应实名
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谢小姐称,购物卡在目前消费市场尤其是百货、超市、餐饮等场所十分常见,不少消费者也热衷使用购物卡进行消费,可以省去现金支付、找零的麻烦。所以每逢员工生日或节庆,单位都会采购一些购物卡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
“买购物卡1万元以上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实名登记,但没有规定使用时需要实名登记。”她认为,如果只限制购买,而不限制使用,难达到实效,如果要防止预付卡进行洗钱等犯罪活动,建议使用预付卡进行消费也实行实名制,这样也提高了用卡成本。
应尽快出台惩处细则
“不记名购物可能方便变相行贿,并造成金融监控漏洞。国家出台相关措施的初衷本是如此”,江西省社科院经济学研究所所长麻智辉认为,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存在缺乏监管、个人信息易被泄露、手续较繁复等问题,导致措施难以贯彻执行。
“一方面,多数商家不愿意因为这个措施而流失客户;另一方面,谁来监管实名制的执行,出了问题又由谁来管理,都没有明确。”麻智辉认为,要想彻底杜绝购物卡乱象,实名制的具体执行规则以及相关配套细则,仍需完善。应尽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尤其是惩处细则。
[说法]
新规未落实
可罚一至三万
针对购物卡实名制落实难的现状,南昌市商贸委市场秩序处处长邹重光表示,目前,他们正忙着登记备案,“我们已在各县区召开了相关会议,近期也会对未落实相关制度的大型零售商进行约谈,敦促完善。”
对于众多商场通过拆分的方式向消费者售卡,以规避实名制的做法,邹重光表示,这是商家在钻空子。下一步,他们将组织稽查支队深入商场超市调查,对于没有执行规定的商家,将根据相关政策处于一至三万元的罚金。
记者陈文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