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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了切实解决好退役士兵就业问题,民政部门将对2010年冬季及以后按规定退出现役的城乡退役士兵进行免费就业培训,无论是农业户口还是城市户口的退役士兵都可以参加,有培训需求的退役士兵可到户籍所在地安置办报名选择参加培训科目。培训合格者选择自主创业的,将享受多项优惠政策。
据了解,通过培训取得国家承认的资格证书的城乡退役士兵,在自主创业时,将享受优惠政策:进行工商登记时免收各种工本费、管理费、登记费和许可费用。同时,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个人所得税等。还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于不选择自主创业的,民政部门将通过就业服务机构推荐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