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宏鹏黄辉通讯员李艳云村组出纳员为参与赌博,竟挪用其保管的58万元集体资金,以至于亏空无力归还。近日,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黎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1年7月,黎某担任宜丰县某村组出纳员,负责保管本组集体资金,其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组上的资金进行赌博。至黎某移交工作时,尚有58万元不能移交而出具欠条。2012年2月,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后立案调查。案发后,黎某将58万元挪用款全部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