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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吴贻伙)1月25日上午,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在该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向大会报告工作时说,五年来,该省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有效解决了制约监督工作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了该省各项诉讼监督工作全面提升。
据了解,2010年12月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以后,该省检察院认真梳理诉讼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沟通协调,相继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会签了在刑事立案监督中加强联系协作,在侦查活动监督中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同步监督等数个规范性文件,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明显提升。
“五年来,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995件、撤案4314件;纠正漏捕9901人、纠正漏诉8299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1344件次,已纠正10929件次;提出刑事抗诉875件,同比上升58%。”向该省人大代表捧出了“成绩单”: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方面,共依法提出抗诉3611件,提出检察建议5462件,办理督促和支持起诉案件8243件;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上,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962件次,纠正监外执行中罪犯脱管、漏管326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