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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纪恒资料图 |
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7日举行大会选举,李纪恒当选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长。
李纪恒1957年1月生,汉族,广西贵港人,博士研究生学历。先后历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委书记、玉林市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等职务,2006年7月任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2012年2月被选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长。
2006年7月,中央决定李纪恒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任上调任云南省委副书记。从踏上云南工作开始,这位“出身平民,作风亲民”的领导者经常把办公地点放在田间地头、厂矿社区。敢于改革、长于倾听、善于沟通的特点给云南民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2008年云南“孟连事件”中,时任云南省委副书记的李纪恒担任事件处理小组组长,深入一线做工作,对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经过几年发展,现在孟连干群关系和谐,成为各地维稳学习的典范。
2012年2月16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李纪恒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出任省长后,李纪恒坚持推进“稳增长,冲万亿,促跨越”发展目标,相续出台稳增长28条、工业跨越发展20条和发展高原特色农业31条等政策措施,并抓住国家支持云南建设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契机,推动落实“央企入滇”、“民企入滇”战略,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破解基础设施发展瓶颈,统筹兼顾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成功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使云南省生产总值增长速度达到13%,位列全国第四,GDP成功突破万亿大关,达到10309.8亿元,迈入“万亿俱乐部”。
同时,李纪恒秉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改善民生。先后启动了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困难群众补助标准和收入不断提高;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实现制度全覆盖;开建城镇保障性住房31.8万套,实施53.3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工程,解决317万农村人口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实现村村户户通电;完成宁蒗“6·24”地震、彝良“9·7”地震等抢险救灾工作,恢复重建全面展开;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边境地区等投入,使150万贫困人口脱贫,云南民生问题持续改善。(完)
李纪恒同志简历:
李纪恒,男,1957年1月生,汉族,广西贵港人。1976年10月入党,1979年8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云南省委副书记,省政府代省长、党组书记,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校(院)长。
1976.11—1979.08广西大学中文系文学创作专业学习
1979.08—1985.05广西自治区贵县文工团、文化局干部,县委宣传部新闻干事,瓦塘乡党委书记
1985.05—1987.09广西自治区贵县县委副书记
1987.09—1988.06广西自治区平南县委第一副书记
1988.06—1990.02广西自治区平南县委书记
1990.02—1991.08广西自治区桂平县委书记
1991.08—1992.08广西自治区河池地委副书记、行署副专员
1992.08—1995.02广西自治区河池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1995.02—1996.04广西自治区河池地委书记、行署专员
1996.04—1996.07广西自治区河池地委书记
1996.07—1997.12广西自治区玉林地(市)委书记
1997.12—2001.06广西自治区党委常委、玉林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
(1995.09—1998.07在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1.06—2001.08广西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
2001.08—2003.04广西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
2003.04—2005.03广西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南宁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
(1999.09—2003.07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农村工业化、城市化方向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05.03—2006.07广西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2006.07—2006.11云南省委副书记
2006.11—2011.08云南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校(院)长
2011.08—2011.11云南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理省长、党组书记,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校(院)长
2011.11—2012.02云南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理省长、党组书记
2012.02—云南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党组书记,第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