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谢书文
这是几张民国时期的身份证,其长10.8厘米、宽6.5厘米。身份证的正面分上下两部分:上部分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注意(1.无照片者暂以指纹代替,须在表内注明两手箕斗。2.箕用×代表,斗用○代表)指纹(手别:左手、右手。指别:大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下部分的内容包括:教育程度、服务处所、职业、住址、配偶姓名、附记。
身份证的背面也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部分的正中是西安市国民身份证;右上首有户籍、簿号(第×号)。民国某年某月某日发。正中有朱红的“陕西省会警察局”大印;下部分为持证须知:1.此证须随身携带以备检查;2.此证如遇宪警及其他依法检查人员或保甲长查询时应交出检查不得拒绝;3.此证如有遗失应填申请书并交补登手续费,向该管警察分局申请补发;4.此证有效期为×年。
民国时期的身份证与今天的身份证不同,虽然当时已有摄影,但不是所有的人都有经济能力照个人的身份证照片,自然也就没有“身份证标准照”,更没有什么拍摄证件照片的定点照相馆了。但民国的身份证也有其科学和实用的管理特点。如采用了一些因素来强调和彰显身份证的唯一特性。在没有照片的情况下,用不同的指纹记录来标识每个人终身不会磨灭的信息,这样,我们就看到了有趣的一幕:左右手五指分别从大指开始顺列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用斗和簸箕来标识。想想看,只要伸出双手,数数您的簸箕和斗,就什么都清楚了,不怕您耍赖。不过,细究一下,还是有漏洞的,茫茫人海中,斗和簸箕对应相同的人绝对不在少数。
民国身份证的另一个特点是详细标注了私人信息:教育程度、工作地点、配偶姓名、从事的职业等。这与当今的身份证不同,在当时信息不发达的情况下,详细地标识个人资料,有利于快捷而准确地核定信息情况。当然,因为借助了计算机等一些现代化的技术手段,现在的身份证已不需要再这么做了,不显示婚姻情况和职业等,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和资料安全。这些都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