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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依法讨薪一路“绿灯”
武清区人民法院制定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该院成立农民工维权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协调和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有关工作,确保相关案件的审执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建立专门合议庭,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对符合先予执行法定条件的,及时裁定先予执行。对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依法减、免、缓诉讼执行费用,简化立案程序,保证案件快速进入司法程序,确保农民工在第一时间获得司法救济。
此外,对于群体性、敏感性案件,尽可能多地适用调解、和解等方式,防止矛盾激化。对不宜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案件,发挥调判结合优势,及时作出裁判,避免因案件久拖不决影响农民工的基本生计。对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优先安排人力、物力,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依法尽快执行。同时,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协同联动化解机制。(天津政法报 范文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