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记者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31日对外公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2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贯彻“一调一裁两审制”的劳动争议处理模式,防止大量劳动争议案件未经仲裁便径行进入司法程序,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案件有管辖权,则告知当事人向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仍不受理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