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妨碍河道行洪排涝
也要受到处罚
本报讯(记者任彦通讯员夏静)“早知道就不该贪图方便在河里搭便道了,我认罚。”虽然心疼,但是蒋某还是主动交纳了罚款。
原来,前段时间西湖区城管局三墩中队执法队员巡查至吉鸿社区戴家桥河时,发现蒋某使用挖掘机等机械设备,将河道边的土方推入河道,铺设供工程车辆通行的便道,硬生生将河道阻断。经查,蒋某推入河道的土方共有15立方米。根据《杭州市城市河道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西湖区城管局三墩中队向当事人发出《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最后处以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还要求当事人在3日内清除填入河道内的阻水设施,恢复河道原状。
这是西湖区城管局处罚的首例在城郊妨碍河道行洪排涝功能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