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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两名聋哑女子经预谋后,在商店内趁人不备,盗窃顾客钱财,后被事主当场抓获。日前,南开区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二人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黑龙江省女青年杨某与内蒙古女青年李某均系聋哑人。2011年11月4日15时许,杨某与李某预谋后,一起来到本市南开区八里台新文化广场二楼一商铺内,趁正在逛店的顾客汪某不备,由李某作掩护,杨某出手盗窃汪某手机包一个(内有现金508元)。当日17时许,杨某与李某又来到该广场三楼一商铺内,采用上述手段将顾客张某包内的手机(鉴定价值2320元)及内装现金974元的名牌钱包(鉴定价值1925元)盗走。后二人在逃离现场时被事主发现并抓获,所盗赃款、赃物已收缴并全部发还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