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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天津滨海新区工商局成功调解两件大额消费纠纷,及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确保欢乐祥和地度过春节。
某消费者去年11月24日,在大港某汽车经营处交纳55900元购车定金,合同注明12月27日交付车辆,但至今没有交付。经执法人员调查该汽车经销商在合同订立后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由于运输不便造成消费者的汽车不能及时到货,影响了消费者的提车。经执法人员的调解,经销商退还消费者定金,并补偿消费者油卡1000元。
消费者李某去年6月份花费2500元购买了散热器,售后承诺五年保修。但该散热器使用不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找到售后,售后称因其家中用水酸碱度不合适造成,提出将付1000元回收该散热器并要求消费者花全款购买铜铝质散热器。了解情况后,大港分局多次与售后方、经销商沟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调解三方达成协议:第一,由售后方“天津市大港区长江散热器有限公司”承担1000元、经销商承担1000元、消费者承担1000元,为消费者更换铜铝复合质量好的散热器;第二,消费者自己负责安装散热器。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安全、和谐的春节消费氛围,新区工商局针对节前居民消费集中、消费纠纷多发的情况,畅通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通道,启动应急快速反应机制,积极做好各项准备,确保春节期间各类消费申诉举报得到及时处置。(通讯员修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