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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深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对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分管公安纪检监督工作的领导干部,在努力保持自身纯洁性和先进性的同时,更要抓好队伍的教育管理,切实维护公安队伍的纯洁和稳定。
一、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教育活动的必要性
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行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从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转变的重要时期。党要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只有始终保持自身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才能提高在群众中的威信,赢得人民的信赖和拥护,巩固执政基础,担负起这一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这就要求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不断保持自身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二、严格自律,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
党的纯洁性要靠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的纯洁性来保证,只有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始终保持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我们党才能永葆生机。作为分管公安纪检监督工作的领导干部,首先要增强自身责任感、使命感,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方面自觉发挥表率作用。一是带头遵守政治纪律。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提高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带头遵守组织纪律。要始终把自己置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党纪的约束,做到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进行重大决策时,要自觉接受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三是带头遵守工作纪律。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等纪律规范,遵守党员干部行为规则、国家法律和公务员行为规范,始终坚持按原则办事,按政策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四是带头遵守廉政纪律。要认真遵守中央、市委、公安部、市局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基本规定内容和要求,为广大民警做出榜样。
三、务求实效,切实维护公安队伍的纯洁性
要将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与做好公安纪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工作重点,瞄准重要环节,开展针对性强的工作,为各项公安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政治保证和纪律保障。一是抓好教育学习。要结合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加强民警队伍党纪教育和廉洁从警教育,强化党的政治纪律教育,确保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将警示教育作为廉政教育最有效手段,通过选取身边反面典型拍摄警示片,印发民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等形式,不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要坚持警示教育与示范教育相结合,做好廉政勤政先进典型的培养选树工作,进一步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抓好源头预防。要认真查找队伍中存在的不纯洁现象,紧密结合公安队伍实际,牢牢把握各警种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腐败问题的预防。要发挥纪检监督信息化的监督作用,在重点警种和部门建立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标准流程,消除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同时,要研究开发党风廉政建设网上测评系统,用信息化的手段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和民警的用权行为,有效堵塞制度和管理漏洞。三是抓好案件查办。要把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率作为反腐倡廉工作重要评价依据,严肃查处贪污受贿、贪赃枉法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腐败案件,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违反“五条禁令”以及执法领域违法违纪问题。要加强对重点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的督导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四是抓好制度建设。要将教育活动成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成功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要将公安纪检监督同法制、信访等部门的监督结合起来,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完善纪检监督工作协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要深入推进“督考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民警个人考核,落实“全员考、大排行”要求。同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定期开展述职述廉、检查考核和测评工作,推动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永葆公安队伍的政治本色。(市公安局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督察长 滕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