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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年来,天津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坚持以执法规范化为核心,强化制度建设,严格刑检工作流程,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强化动态考核和内外部监督,实现了全市刑检工作的平稳健康发展。数字统计显示,5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立案监督、追捕、纠正违法工作都有大幅提升,共追诉犯罪嫌疑人430人,是前5年的2.56倍。
据了解,该院刑检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并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的出台为契机,进一步提高监督意识,健全监督机制,切实提高诉讼监督质量和水平。严格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职务犯罪案件判决上下级同步审查工作制度,研究制定了天津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实施细则,制定了《关于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法律监督的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判决的法律监督,解决了职务犯罪案件轻刑化问题。开展了刑事审判法律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另案处理”等专项检查活动,全市三级检察院与行政、司法等部门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案件咨询、重大情况通报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拓宽了监督渠道,积极探索侦查活动监督的方式和方法。同时,在部分刑检部门尝试建立了在逃、另案处理以及其他未移送审查起诉人员的档案检索系统;规范了纠正违法的程序和方式,统一了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内容和格式。进一步加强了捕诉环节的衔接,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化办案软件的作用,保证了批捕向公诉数据的传送和承继,使侦查活动监督保持了连续性。(通讯员张宁樊明朱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