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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昨日从市检察院获悉,天津市完善各项制度提高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质量,立案和撤案都非常慎重,不轻易捕人放人。2008年至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1324人得到有罪判决。
市检察机关在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中,正确处理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安全的关系,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反贪工作呈现办案规模稳中有升、办案格局深化拓展、办案质量不断提高的势头。2008年至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查办案件1448件、1907人,其中大要案1241件;提起公诉1119件、1494人,起诉率从2008年的75%上升至2012年的80%;有罪判决1324人,有罪判决率在2008年至2012年间上升6.1%;撤案率从2008年的5.85%下降到2012年的2.34%,连续三年没有无罪判决。(记者冯琳通讯员朱建军宋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