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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太原2月21日电(记者梁晓飞)针对网络反映“吕梁粮食局局长住豪华办公室”一事,山西省吕梁市纪委监察局21日核查后通报称,吕梁市粮食局局长贺海昌超面积使用办公室,不当配置办公家具,违反了廉洁自律的规定,现已责令其将不当配置的双人床和办公家具妥善处理,办公用房按国家标准进行调整,并决定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经吕梁市纪委监察局调查了解,贺海昌于2012年6月起担任吕梁市粮食局局长、党组书记,因粮食局原办公楼属于危房被拆除,于2012年10月租赁鑫田商务写字楼四层作为办公用房。办公室室内装修和卫生间洁具为业主配置,坐便器为普通坐便器,不具备加热冲洗功能。
经核查,贺海昌办公室为里外套间,使用面积79平方米,办公家具于2012年10月购置,总价26100元,其中沙发价格为6500元。按照国家规定,市级直属机关局(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不应超过12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