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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院长康为民在永州召开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
日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院领导分成14个走访组,分赴全省14个市州,与新一届省人大代表走访座谈,共举行了14场座谈会,170余名省人大代表参加。这是湖南高院积极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所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
代表们对湖南高院高度重视人大监督、工作认真细致到位给予了肯定,同时对湖南高院工作提出了31条建议,并提出了殷切希望。
-主动上门
真诚征求代表意见
为听取代表意见,改进法院工作,湖南高院精心组织了这次走访活动。包括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在内的院领导,按照各自的联系点进行分组,主动赴省人大代表所在地,向代表们送上介绍情况的相关资料,采取多种形式与代表交流互动,并就法院工作报告稿征求意见和建议。
长期以来,湖南三级法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把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作为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动力。据统计,5年来全省三级法院共走访各级人大代表1万余人次。在湖南省每半年组织一次的政法队伍建设民意测评中,法院队伍公众满意度自2010年下半年以来连续5次名列第一。
“走访人大代表,既是向代表通报法院工作,让代表了解司法、理解司法,更是为了倾听代表的建议意见,以进一步改进法院工作,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更好地落实依法治国战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湖南高院院长康为民说。
湖南高院的联络工作也得到了代表们的肯定,走访活动获得了高度评价。“法院作为行使司法权的机关,以一种谦卑的姿态,将权力看作一种责任,这种做法很好。我们看到的工作报告稿中的数字虽然是枯燥的,但却是全省各级法院法官沉甸甸的付出。”省人大代表、湖南安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谭秋云在岳阳中院参加座谈会时说。
省人大代表、岳阳市发改委主任刘铁健对走访活动也不吝溢美之辞:“省高院的领导干部带着法院工作报告稿到各市州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这种做法让我们很赞赏。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主动接受代表监督,与代表联络密切,法院工作得到了加强,司法公信不断提升,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回应关切
监督就是关心和支持
日前,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彭爱学填写的《人大代表关于法院办理建议、意见、批评和关注案件工作满意情况反馈表》,对湖南高院法官彭春玲在办理熊群先与张益华购房指标转让合同纠纷案中体现出的公正司法精神和化解矛盾的智慧予以高度评价。
事实上,湖南高院每年开展若干次走访代表活动,目的就是主动接受监督,回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涉诉社会热点问题和案件的关切。走访组对代表关注的问题都进行了反馈,受到了代表们的肯定。
1月7日,湖南高院副院长邹东仁在常德座谈会上表示,代表们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涵盖了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代表的监督就是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省高院将认真研究,加以落实。
走访过程中,绝大多数受访代表在对全省法院各项工作积极建言献策的同时,也对湖南法院在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充分尊重人大代表、及时办理办结代表建议意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方面所采取的创新举措给予了积极评价。
“这是我第一次当选省人大代表,我认为湖南高院的工作很不错,真正做到司法为民。我们公司有一个案件在省高院办理,我们对司法公正性非常满意!”省人大代表、湘林人造板有限公司的周志梅在邵阳举行的座谈会上说。
-机制建设
联络工作实现常态化
1月14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会议室里气氛热烈。湖南高院副院长石时态一行征求代表建议意见的座谈会在这里举行。石时态告诉记者,湖南高院走访代表征求意见的做法已持续开展多年,不是“一阵风”,而是一项常态化的工作。
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窦翔燕表示,湖南高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很强,工作成效可圈可点,群众反映越来越好。
据了解,为抓好监督联络工作,湖南高院专门出台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关注案件工作的规则》、《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大代表联络人制度(试行)》三个规范性文件,对于如何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优质高效办理代表交办案件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湖南高院办公室介绍,省高院要求各中级法院严格依照三个规范性文件,结合当地实际,每季度均要制订代表联络工作计划并实施。目前,全省已基本形成了以省高院联络办为主干、全省三级法院专职联络人员共同组成的联络工作网络。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绥宁县党坪苗族乡芷坪村党支部书记李友妹曾经说过一席话,对湖南法院监督联络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我对湖南法院工作很满意。这些年我能帮助一部分弱势群体维权,靠的就是人民法院对代表的尊重和支持,靠的就是人民法院的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