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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成为春节之后中国经济的一个焦点。这也是一号文件连续第十年聚焦“三农”。
本周,《渝商》周刊聚焦城市工商资本下乡搞种养业。这也是一号文件鼓励的。
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并非一个新鲜话题。在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的发展道路上,工商资本早就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以重庆为例,金科的苗木、南方的生猪、阿兴记的兔子……在重庆区县的农业重点项目中,基本都有城市资本的身影。
随着今年一号文件的出台,势必涌现出一波新的工商资本投资潮,但我们认为,有三个关键问题必须提及:
首先是资本下乡的利润问题。这些年有人去农村扶贫,有人是博取名声,有人是回报乡情,但资本逐利是天经地义的事。换个说法,城市资本到农村靠种养业赚钱,对于农业技术、农业渠道、农业风险,都准备好了吗?投资种养业的效益比炒股炒金、投资房产或小贷公司更有诱惑吗?
第二个问题是工商资本下乡之后的配套政策问题。本周我们深入潼南做了几户企业的调研。工商资本下乡还面临土地政策、税收政策,以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完善问题。
第三个问题是工商资本的退出机制、监督机制。对于变相圈地、圈项目的企业,是不是该有所惩罚?
中国农业问题面临许多困难,而工商资本的进入是化解矛盾的重要手段。重庆市农委总经济师刘启明已经给我们讲述得很清楚:城市工商资本改变的不仅是脱贫致富,还能改变传统的生产关系、市场意识、组织水平、社会结构。在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工商资本扮演着掘金者、启蒙者、催化剂等多种功能。而对工商资本的引导、扶持、规范也才刚刚开始。文/仇峥
《渝商》周刊第16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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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璐13908326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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