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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读者王女士:我家有一些未放完的烟花爆竹,想问问如何储存?
“春节生活点题服务”专栏记者:记者采访了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处处长高建国,高建国介绍,烟花爆竹给春节带来了喜庆氛围,但是储存不当也会酿成大祸。正月十六是本市市内六区烟花爆竹零售的最后一天。本市安监部门将对尚未售出的烟花爆竹整箱回收代存。今天是正月十五元宵节,市民家中储存的烟花爆竹,最好今天全部燃放完毕,之后不要再储存,以免变成家中的临时“炸弹”。
本市安监部门对储存烟花爆竹有相关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点要将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进行分类封箱,交给安监等部门存入仓库,待明年春节继续出售。对有剩余烟花爆竹逾期未按要求进行代存的零售点,一律按非法储存予以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目前,本市只对零售摊位剩余的烟花爆竹进行回收,对于市民家中的烟花爆竹没有相关的回收规定。市民最好不要将烟花爆竹放在窗户下,以防阳光通过玻璃聚焦引燃发生爆炸。不要将烟花爆竹长时间放在汽车驾驶室或后备厢内,也不要将烟花爆竹放在大功率家用电器和炉灶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