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在互联网上购买仿真手枪藏于家中,后被警方查获。日前,南开区法院经审理,认定该男子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审判处其拘役6个月,缓刑8个月。
2011年5月,本市男青年刘某在互联网上购买仿M4—A1、仿M4—MK18手枪各一支,并藏匿于其位于南开区的家中。
2012年9月25日,上述仿真枪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刘某所持的枪支能够正常击发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弹头质量为0.2克、弹头直径为6毫米的弹丸,均认定为枪支。据此,法院对刘某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