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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院多措并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以及厉行节约、切实改进公务接待有关规定。
一是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市委有关精神。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和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厉行节约切实改进公务接待工作的若干规定》,深刻认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大意义。迅速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以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活动,切实把广大干警的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重要要求上来。二是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少平同志亲自带队到宁河县七里海镇张尔沽村看望慰问困难群众,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代表市高院全体党员干警表示亲切慰问;市高院领导和各党支部也都深入基层走访慰问,让困难群众切身感受到法院党组织的关爱,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进一步增进了党员与群众的感情。三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全市法院实际,出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办法》,对改进调查研究、规范出访出差管理、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文稿发表、精简文件简报、改进新闻报道、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等八个方面作出42条具体规定,并把监督执行该办法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定期督促检查,对于违反规定的情况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