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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因工作调到广州,冉女士2010年9月3日将自家暖气报停,一年后供热自动恢复,她却不知情。今年春节前,暖气突然漏水,冉女士接到通知赶回家时,房子已经被泡,损失不小。
【居民质疑】
明明报停为何恢复供热
今年1月,冉女士突然接到供热公司打来的电话,通知她家里暖气漏水。从广州赶回天津,冉女士傻了眼:家里壁纸被泡,地下室里的积水都快到小腿了。冉女士很吃惊,因为她2010年9月3日便向供热公司提交了书面停热申请,这两年她和丈夫一直住在广州,家里没人住,她从未申请恢复供热。
因春节后要赶回广州工作,房子被泡只能由哥哥处理。冉女士的哥哥有两点质疑:妹妹办理了停止供热手续,为何会突然供热?恢复供热为何不及时通知业主?
【供热部门】
申请供热报停时效一年
为冉女士家供热的东丽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人员回复说,冉女士2010年办理的停止供热申请,时效1年,2011年她没有继续申请停热,当年便自动恢复供热了。供热条例规定,没申请停热的住户,视为正常供热。冉女士2011年和2012年都没有申请停热,只能视为供热,他们曾发过催缴供热费的短信,业主肯定接到过,但没有理会。
天津市供热办工作人员说,关于暖气的报停应按照《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内容执行。该规定中写着“暂停和恢复用热期限最短为一个供热期,暂停或恢复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但停热的最高期限和不申请复热是否可自动恢复的问题,没有明确规定。
目前,冉女士只能以协商的方式或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