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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政法机关推进公正司法、强化反腐倡廉工作纪实
天津北方网讯:津城三月,绿上枝头,暖暖的春风扑面而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政法系统把推进公正司法、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重中之重,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全力建设法治天津、平安天津,打造过硬的政法队伍,为津城高速发展提供高效的服务和有力的保障。在海河两岸描绘一幅充满活力的平安和谐的新画卷。
市委政法委加强制度建设
监督规范执法司法行为
市委政法委以促进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为目标,不断健全完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执法司法质效科学考评机制。大力加强执法监督,有效规范政法部门执法行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建立实行执法业绩档案制度。在全国率先建立实行了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执法考评机制和科学、简明、有效的执法考评指标体系,把执法考评结果与政法干警的表彰奖励、晋职晋级挂钩,增强了执法考评的实际效果,有力促进了政法干警执法能力、执法质量、执法水平的提高。此项工作得到了中央政法委和市委的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推广。二是积极做好重点案件评查工作,六年来,对3000余件中央政法委交办的、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以及重大、疑难、复杂的典型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了评查。三是开展执法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政法部门及干警的执法行为,有效防止了不公正、不廉洁问题的出现。
司法公正之法院
履行对百姓的承诺
五六年前,天津法院系统涉法信访还是居高不下,严重影响着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司法理念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新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不能不说是人民法院提升司法能力的瓶颈。就是在这一背景下,2008年天津市法院在全国法院率先建立诉讼服务中心,集诉讼指导、诉前调解、诉讼救助、法律咨询、法官联络、案件查询、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多种职能为一体。高高在上的法官开始放下身段为当事人热情服务,遇到官司、摊上“大事”的当事人不再感到茫然无助。经过五年多的努力实践取得显著成效,这一创新型诉讼服务机制方便了群众诉求、缓解了案件压力、减轻了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质效、节约了司法资源,遏制了涉诉信访上升的势头,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被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推广。
这些变化让法院尝到创新的甜头。随之,本市法院一系列创新之举接踵而至,司法公正的步伐迈得更快更稳。
从过去的人工分案——法官挑案件,变电脑随机循环自动分案——案件找法官,一个小变化带来的是人情案几率大大降低。公生畏、正则平,公开公平公正是树立法律权威,维护司法公正的不二选择,而办案透明又是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于是法院推出“镜头下”办案,法官整个执法办案过程实时可视,所有的案件,所有的诉讼程序,一旦当事人对案件审理有疑义,审理的每个环节都有据可查。“镜头下”办案有助于在审理过程中更加严谨,更加注重庭审秩序的规范性,自然也助推了庭审质量的提高。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破除司法鉴定的地域壁垒,在全国法院中率先推出跨区域司法鉴定机制,由纠纷发生地以外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通过与异地高、中级法院沟通协调,经过严格遴选,将外地司法鉴定机构纳入数据库,依当事人申请可通过随机或摇号方式选定鉴定机构,开展委托鉴定和鉴定结论评议复核。二中院跨区域司法鉴定实行一年多来,此类案件实现了“零投诉”、“零违纪”、“零上访”,鉴定结论“零复核”。
司法公正之检察院
为司法公正扎紧“篱笆墙”
2012年8月,奔走三年的申诉人小赵来到市检察院申诉。该院迅速启动涉及弱势群体利益案件办理机制,在一个月内办结案件,依法向法院提出抗诉。小赵的案件能在短时间有了转机,得益于两年前本市检察机关推出的“四位一体”办案机制。
两年前,本市检察院针对社会弱势群体民事申诉案件增多的情况,加大对弱势群体申诉案件的监督力度,建立了“四位一体”办案机制。一是畅通申诉渠道。针对大多数弱势群体对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能力低,对民行检察工作程序不熟悉的现状,通过广泛深入社区、工地、法律援助机构,面对面地开展法治宣传和提供法律咨询,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成功抗诉典型案例,加强对民行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为弱势群体打通诉求渠道。二是简化办案方式。对于涉及弱势群体利益的案件,当事人可以通过来信申诉,也可以就近到所在区县检察院申诉,再统一由市检察院将案件分流,如申诉人行动不便或诉讼能力较差,由承办人主动上门询问了解案情,依检察职权调取有关材料,免去申诉人的奔波劳顿。三是缩短办案周期。对于涉及弱势群体利益的案件,要求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效率,尽快审结。四是加大抗诉力度。凡是符合抗诉条件的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坚持能抗则抗。两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民事抗诉案件260余起,涉及劳动争议、抚养费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等弱势群体利益的案件占到了60%以上。
司法公正仅靠司法执法机关自身监督约束是不可能完成的。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法律运行不可或缺的一环,是司法公正的一道“篱笆墙”。这道墙扎得牢不牢,关系到司法执法能不能受到监督,监督到不到位,关系到司法公正的成色。近年来,本市检察机关创新机制做好其法律监督角色。
亮点篇
一中院“制度+科技”保障公正
技术进步对司法公正的促进作用越来越明显。近年来,市第一中级法院从“制度+科技”着手,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到全程有痕迹、事后可倒查,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保障案件依法公开公正审理。2012年,该院审判质效显著提高,审判指标实现三个历史性突破:全年收案数为建院以来最高,达到14769件,上升12.70%;未结案数创建院以来最低,压缩至829件,下降19.75%;结案率创建院以来最高,为94.75%,上升1.43个百分点。
网上办案,杜绝人为干扰。出台《审判管理规范》,并将制度规定、节点管理嵌入和固化在管理系统中,全部案件从立案、分案、开庭、审限变更、裁判、执行到案卷归档的全部流程环节都实现了网上办理和网上全程、实时、动态跟踪管理。
综合运用监控系统、庭审检查、科技法庭及庭审指挥系统,实现庭审全过程可定格、可倒查、可复制;运用GPS定位、音视频回传和单兵执法仪系统,使得押提、外出查封等过程实时可现,提升了外出执法办案的规范化程度。
司法公正之公安机关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5年前,本市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而完善执法监督考评机制成为保证公正执法、规范执法重要一环。
一是法律审核机制。为从源头规范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行为,对全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范围、报送程序、期限、责任制度及检查工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保障了执法活动依法依规进行。
二是案件评查机制。逐步形成了分局自查和市局抽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全局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的执法监督方式。
三是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完善公安执法质量考核的各项指标,使绩效考核指标和标准更加科学,更具可操作性。
四是专案调查机制。对上级机关及领导交办、其他部门转交、通过其他监督渠道发现或者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及时组织人员通过专案调查方式开展个案监督。通过健全完善纪检、监察、督察、法制、信访等部门齐抓共管的专案调查工作联动机制,形成个案监督工作合力,及时发现、纠正和整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达到纠正一起案件、解决一类问题、规范一项执法活动的目的,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是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执法责任机制建设,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力度,强化内部执法事后监督职责。
六是督考一体化机制。在全国率先实行“督考一体化”机制,将警务督察与绩效考核相结合,运用绩效考核的目标导向、考核评价、奖优罚劣功能和警务督察的实地检查、推动落实、执纪监督功能,“抓过程、考结果”,全程监督执法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局执法任务圆满完成,形成了具有天津公安特色的执法监督管理模式。
本市公安机关在推进规范化执法工作中,将群众满意作为社会评价的根本标准。去年底,市公安局公布了2012年度“津城百姓评公安”社会公众安全感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对公安机关和民警工作满意度为95.7%,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0.59个百分点。
司法公正之司法局
降低门槛让穷人打得起官司
“律师免费帮自己打官司”,在几个月前王凯还不会相信这是真的。2006年王凯与七名重庆老乡来到本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务工,工资一直拖欠未付,直至2012年被该公司解雇。几人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由于该公司一直未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导致裁决结果对该八名劳动者不利。有理说不清,有钱要不回,他们想到打官司,想找个律师替自己说,但他们几个人打着零工只能勉强糊口,已无力请律师。这时有个好心的工友提醒王凯可以到东丽区法律援助中心请免费律师。他半信半疑地走进法律援助中心。
此时,诉讼时效仅剩一天。该中心接此案后,立即为该案件开通绿色通道,按照受理、审批、指派三同步的要求迅速指派一律师事务所承办。为使当事人能尽快拿到工资,经过与天津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协商,承办律师一面向法官阐述自己的观点,陈述法律的规定,一面与对方进行沟通,以求能够和谐解决该案并促成调解。经过承办律师不懈努力,该公司终于同意了承办律师提出的调解方案。此时,王凯八人已经回到重庆老家过年,承办律师全权代理了所追回款项的接收工作,并分别打入八名当事人的账户上。至此,一起极易演变成群众性上访事件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为让更多的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09年以来,本市法律援助工作连续四年被列入市政府20项民心工程,建成了覆盖全市的法律援助信息服务平台,提供24小时网上服务。适时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不断降低门槛,使更多社会经济困难群体享有优质高效法律服务。5年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办理法律援助21.86万件,共计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超过2亿元。
构建具有政法特色的反腐倡廉惩防体系
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确保执法权力干净运行
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市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效果:群众信访举报率下降近50%,干警违法违纪处分率下降30%,全市98.93%的基层科所队(庭)实现了无违法违纪。谈起取得的成绩,市委政法委纪检组负责人说,这得益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工作规划》和市委《实施办法》。按照市委和市纪委的决策部署,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结合政法工作实际,以廉政隐患归零为标准,以正确行使执法司法权力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构建起具有天津政法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有力促进了政法工作科学发展,使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新提升。
反腐的警钟长鸣
市委政法委每年召开全市政法系统纪检工作会议,把反腐倡廉工作与政法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市委政法委惩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实际将反腐倡廉任务分解到各个职能部门。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连续5年实行市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向市委政法委递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各级政法机关都成立了惩防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了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全系统形成上下联动、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始终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灵魂工程,健全完善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使反腐的警钟长鸣。
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始终把强化源头预防作为治本之举,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市委政法委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组织全市政法系统逐级逐岗开展廉政风险大排查,48000名干警排查出风险点66375个,制定防控措施78468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市委政法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法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把廉政隐患归零的要求落实到政法工作日常管理之中,最大限度堵塞执法办案和内部管理漏洞,初步构建起具有政法特色的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在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是惩防体系的重点。坚持惩防体系建设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同步推进,将惩防体系建设三项重点任务细化为42个目标项目,组织政法各部门狠抓落实,完成了34项改革项目和80项改革措施,对立案、侦查、公诉、审判、执行和刑罚执行等执法重点环节逐一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制定配套制度255项,把反腐倡廉的要求转化为规范执法行为的标准。大力推进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利用科技手段加强执法办案流程监管,从源头上有效防范了执法不严、不廉、不公的问题发生。
注重群众监督确保公正执法
市政法各部门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标准,健全完善阳光执法机制。通过组织各级政法机关建立公开听证、公开审查、向社会各界和辖区群众报告工作和开门评警制度,不断完善群众对执法司法工作的评价机制,使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更加统一。通过开展执法作风专项检查,坚决纠正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冷、硬、横等问题,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满意度达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