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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陈清浩通讯员/梁宇)昨日,云浮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示范镇的意见》,决定在该市63个镇(街)中,选择20个经济基础较好、群众积极性高、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镇(街)开展“生态文明示范镇”建设,力争用5年的时间,将这些镇(街)建成全市乃至全省最美丽的小城镇。
云浮市委书记黄强说,云浮着力建设20个“生态文明示范镇”,旨在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一步壮大经济实力、提升产业层次、增强承载能力,充分发挥城镇在联结城乡、辐射农村、扩大内需中的作用。
据了解,云浮市的“生态文明示范镇”建设将坚持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并重的原则,全力推动三者的全面协调发展。在产业发展方面,云浮市将把发展实体经济、促进产业集聚作为示范镇发展的核心,在示范镇集中建设发展产业园区,引导镇域内和周边乡镇的企业向园区集聚,因地制宜打造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在生态文明方面,云浮市将在示范镇中鼓励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打造绿色低碳小城镇,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镇环境。
云浮市委、市政府提出,今后5年20个“生态文明示范镇”城镇化水平要每年递增3%,到2017年,20个示范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0%以上。